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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率浮动深刻改变中国银行业经营模式

    时间:2013-06-08 00:00:00  来源:  作者:

    时至今日,距离2012年6月央行推出非对称降息已整一年。被金融界视为“惊险一跃”的举措带给中国金融改革的是更多惊喜:一年来,货币政策在更加市场化的利率环境下传导更趋通畅,向更加依靠价格调控转变的条件正趋于成熟;一年来,银行利率被赋予更大自由度,商业银行也同时为调整资产结构、适应新的利率环境争取了时间;一年来,我国在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管理能力、发展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基础上逐步放宽利率管制,培育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体系,形成中央银行对基准利率的市场化调控机制和基准利率向整个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的传导机制。

    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其浮动区间经历了两次调整。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累计比调息前下降0.5个百分点,上浮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1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累计比调息前下降0.56个百分点,下浮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这两次利率调整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

    业内专家表示,当前利率市场化有四方面的特征和进展:第一是银行存款利率定价出现了差异,体现了各个银行在业务结构、资产负债结构、风险偏好的差异;第二是非信贷类间接融资快速扩大,今年1月至4月,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下降20个百分点至45%;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合计融资2.6万亿元,同比增长69%;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分化,更具市场化特征;第三是社会直接融资比重上升;第四是Shibor基准利率的作用增强。

    从金融机构来看,面对利率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各家金融机构表现出“十里不同天”的景象:大型银行短期存款利率适当上浮,两年及以上存款执行基准利率;股份制银行短期存款利率上浮到顶,两年以上存款执行基准利率;城商行、农村信用社各期限存款利率均上浮到顶;而外资银行则是长期存款不报价、不吸收。虽然出现各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不一的局面,但存款市场运作有序,未出现恶性竞争。有专家强调,各家银行在面对存款竞争时采取有差异的简单上浮策略,也从侧面反映出商业银行基于自身条件来进行定价的能力不足。

    经过一年左右的调整和适应,主要金融机构对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已经有较为充分的准备。商业银行竞争虽有所加强,但存贷款市场运行基本有序,未出现恶性竞争,整体情况好于预期。商业银行改变经营战略,主动应战,逐渐在存贷款定价、收入结构、风险偏好等多个方面作出改变,拓展收入来源,发展多元金融,初步实现了对利率市场化的积极适应。而金融机构的战略调整反过来引发了金融市场的格局渐变,主要特征体现为资金市场的地位上升、金融产品的迅速丰富。

    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向前推进,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权和客户的自主选择权进一步扩大,差异化竞争局面逐步形成,央行利率政策的传导和金融市场秩序的维护也逐步转向依靠市场机制和市场自律,这些都无疑对金融机构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金融机构必须积极面对新的市场环境,提高定价管理能力,加强成本的精细化核算,优化定价方法,改进定价技术和定价管理系统,努力实现科学定价。

    从利率市场化改革攻坚难点——存贷款来看,贷款利率方面,我国贷款利率市场化接近完成。目前,除城乡信用社外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已不设上限管理,在基准利率以下具有30%的自主定价空间,实际执行利率由银行根据财务成本、风险状况及盈利目标等与客户议价决定,基本反映了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此外,尽管我国贷款利率还未完全放开,但从商业银行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来看,我国的贷款利率已经基本实现利率市场化。

    存款方面,一直以来,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竞争都很激烈。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可能导致银行恶性竞争、引发风险,因此世界各国利率市场化的完成均以存款利率上限放开为标志。去年,存款利率允许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1倍,是我国改革存款利率上限管理的突破性尝试,也是现阶段利率调整的最大亮点,更是我国利率市场化乃至整个金融改革的关键步骤。

    从利率市场化的基准利率——Shibor来看,Shibor已基本确立我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地位,成为传导货币政策、反映市场利率变动的重要指标,并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许多金融机构以Shibor建设培育为契机,已经初步建立了总利润目标统领的利率管理架构,开发了支持定价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内部转移定价机制,风险定价能力不断提高,内部考核机制不断完善,为全行经营管理和绩效考核提供了统一的衡量标准。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定价仍主要参照中央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基准利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难度。未来应进一步强化Shibor培育,并研究探索以Shibor为基准定价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使金融机构对资产负债的定价模式更多转向以市场利率为基准,不仅可以降低其对存贷款基准利率的依赖程度,还有利于形成分层有序、公开透明的市场利率体系。

    从金融创新产品来看,伴随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日新月异,各类融资型和交易型创新产品层出不穷,货币市场交易产品、债券产品以及以利率和信用为标的的衍生产品相继推出,金融产品体系初步形成。这些产品在金融市场上自发形成价格,产品的丰富扩大了利率市场化的范围,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的风险管理工具,宏观上优化了资金流向和配置,提高了社会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监管层在今年密集表态,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利率市场化在中国的路径,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撰文指出,去年央行允许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浮,完成了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三级跳中的第一跳;下一步可进一步扩大甚至放开中长期定期存款的上浮区间;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直至最终放开上浮限制。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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