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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网约车司机车上猥亵女大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时间:2018-08-30 19:20:41  来源:  作者: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滴滴司机猥亵女乘客案件。该案案发于2017年11月4日晚8时许,成都市郫都区一女大学生小丽(化名)打了滴滴快车,准备回学校。司机见女乘客漂亮,便动了邪念,强行到车后座拥抱、抚摸、亲吻女乘客。法院最终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该滴滴司机有期徒刑1年。

    事发后,小丽趁滴滴司机白某不备,打开车门逃跑。由于跑得匆忙,小丽把手机掉在了白某的车上。回到学校后,小丽马上跟父母讲了这件事,小丽父母便给女儿的手机打电话,白某接了电话。为锁定乘坐滴滴的证据,小丽的父母要求白某把电话还回来,也承诺会给白某一些钱。心虚的白某在电话中谎称自己在外地,以叫“外卖”方式,先行收取300元送餐费叫送餐员将手机送给小丽。

    拿到手机后,小丽父母又给白某打电话,让他到派出所把这件事情讲清楚。白某到派出所后被警方挡获。

    法院审理认为,白某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但白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为初犯,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1年。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案承办法官说道,本案中的白某归案后,对自己一时冲动行为非常后悔,事后也非常害怕,请求了受害人原谅。经过受害人家属联系,他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这属于自首情节,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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