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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源将精选六类20名“高精尖”人才

    时间:2017-11-28 16:24:10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敖海冲 刘祺跃

      ○本报讯 记者 敖海冲 通讯员 刘祺跃 河源市将组织开展首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精选20名“高精尖”人才。根据近日印发的《河源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此次选拔采取单位推荐、学术团体举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人选推荐和材料申报时间到12月8日截止。

       选拔六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根据《办法》规定,凡在河源市工作满一年以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参加拔尖人才的选拔。选拔的重点是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基层工作一线,直接从事研究、推广、应用工作,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对象主要包括六类:国家发明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等奖项获得者或有良好的培养和发展潜力,年龄45岁以下的市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奖项荣誉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含省确定的培养对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广东省领军人才”者,入选“广东省创新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在自然科学领域中有重大发明或在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者;在河源市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研发者,承接市级以上重大科技课题的主要研发人才,且项目、课题需持有知识产权,可以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在科技信息、教育卫生等领域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专项奖励的优秀人才;在各行各业中获得优异成绩,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行业领军人才,以及为河源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其他技术带头人。

      3年培养计划财政“埋单”

      根据《办法》规定,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可享受津贴2000元,每年可免费享受一次体检和外出考察学习或度假疗养。

      此外,河源市还将建立拔尖人才培养制度,由拔尖人才本人拟出3年培养计划,经相关部门核定后由市财政与用人单位按3:7的比例予以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并可由市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帮助联系协调落实。拔尖人才参加学术交流、业务进修等活动,以及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和学术著作的出版发行,将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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