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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源拟制定产业(项目)环保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时间:2017-11-28 16:24:10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敖海冲

      ○本报讯 记者 敖海冲 《河源市产业(项目)环保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河源市将结合市情,通过严格环保准入等管理措施规范开发建设行为,从源头上更好地控制污染排放。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1日。

      记者注意到,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将对河源市生态严格控制区、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畜禽禁养区等重点区域的开发活动进行限制。此外,为重点保护河源市水资源,还将严格限制东江流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其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据悉,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措施。根据《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河源作为我省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要实行从严从紧的环保准入制度,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市委七届三次全会提出,要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制定环保准入负面清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市环保局制定了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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