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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时间:2017-11-25 15:59:08  来源:阳江日报  作者:钟剑文

    为科学做好《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保护条例》”)二审的前期工作,21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兰率调研组开展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立法调研,要求坚持问题引导立法,细化条例条文,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立法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阳春市污水处理厂、岗美镇污水处理厂和岗美水库侧维美纸业公司,以及位于大八河与漠阳江交汇处的阳东区自来水厂新取水口、长乐村某养殖场,着重了解所在辖区内漠阳江河段的水质污染源、防治措施及防治效果;并听取各地对修改完善《保护条例》的建议。

    调研组强调,要坚持问题引导立法,着眼于服务阳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使立法既起到水质保护的作用,又能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起到推动作用;对于《保护条例》的修改要坚持写准写实、有地方特色的原则,使法规条文更“接地气”;要在细化条文上下功夫,对照上位法的规定,但又不能照抄上位法,要立足工作实践,放眼未来,进一步完善法规条文的具体规定,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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