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一深圳户籍女子为了买房,办理假户口和假离婚手续,不想被警方一眼识破,面临她的是牢狱之灾。
7月31日,罗湖警方介绍,7月28日,清水河派出所户政民警在办理辖区户籍居民、27岁女子严某移居业务时,发现严提供的户口本签发单位为福田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承办人为李婷,签发日期2017年5月19日。
警方和对发现,严某资料所记载信息内容与警方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经与户口本上签发单位莲花派出所核实,该单位没有叫李婷的户籍民警,也从未签发过严的户口簿。随后,警方立即对严某进行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严某因买房条件受限,委托中介公司职员通过制假人员伪造户口本,将已婚变更为离婚,以达到买房的目的。经审讯,严某对自己共同参与伪造户口本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严某因涉嫌伪造国家证件被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系犯罪行为,千万不要耍小聪明以身试法,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