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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州新规!财政资金除涉密外全要“晒”出来

    时间:2017-07-18 21:30:46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周欢

      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经审定后7日内向社会公开,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各部门要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7月17日,记者从惠州市财政局官网了解到,经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近日制定出台《惠州市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制度层面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和推动财政信息公开。

      此前,记者调查发现,惠州少数单位仍然存在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逾期公开等现象。而此次出台的新规细化明确了公开的内容、时限等,对财政信息公开作出更严格的要求。“该方案主要有4个方面的特点:公开时限更严、公开范围更广、公开要求更细、公开形式更规范。”惠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公开时限更严 原则上同一地区同一天集中公开

      以往,几乎每年都有少数部门“拖后腿”,迟迟“忘记”公开相关财政信息,或者逾期很长一段时间才公开。随着加强规范化管理,这类现象未来有望变得越来越少。

      对于公开时限,惠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等,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信息在经审定后7日内也要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信息则要求在经审定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还记得珠三角一些城市几十个乃至上百个部门一天之内集中“晒账本”吗?没错,这种“盛况”今后也将在惠州定期上演。

      方案明确,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同一地区同一天集中公开,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

      公开范围更广 除涉秘密外财政资金情况全要公开

      哪些财政信息应该公开?公开的范围如何?以前,不仅普通市民感觉云里雾里,一些单位也“蒙查查”。不过,此次方案给出了明确规定。

      惠州市财政局方面称,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内容外,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情况都要公开。主要包括财税政策、预决算管理制度、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绩效评价等。

      同时,方案要求,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具体包括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基层民生支出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国有资产信息公开以及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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