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江门消费都有哪些“坑”?上半年投诉分析在这
  • 江门消费都有哪些“坑”?上半年投诉分析在这

    时间:2017-07-12 20:09:01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陶然 通讯员 胡晓昕

        上半年消费投诉都集中在哪些问题?最容易“入坑”的消费是哪种?《江门市消委会系统2017年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出炉”。

        7月11日,记者从江门市消委会获悉,2017年上半年,江门市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来访、来信等投诉579宗,同比增加1%,已解决520宗,成功调解率达89.8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7多万元。

        虚假宣传投诉同比增长2倍多

        《报告》从投诉性质、投诉类别上对上半年数据进行了分析。从投诉性质看,过去两年,售后服务、合同和质量问题一直牢牢占据投诉性质排行榜前三位。2017年上半年的消费投诉中,售后服务继续位居榜首,多达195件,占比33.67%;合同问题次之,占比23.31%;质量问题排第三,占比22.62%。

        值得留意的是,2016年上半年,消费者对虚假宣传的投诉仅14宗,占比2.44%;2017年上半年增长到45宗,占比7.99%,较2016年同比增长了221%。其中互联网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增多以及职业打假人参与投诉为主要原因。

        从投诉类别看,2017年上半年,在商品和服务大类(共24类)投诉中,前三位为:家用电子电器类174件,占投诉总量的30.05%;日用商品类119件,占投诉总量的20.55%;交通工具类106件,占投诉总量的18.30%,以上三项合计占总投诉量68.91%。

        与2016年同比,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增加12.25%,占比增加3%;日用商品类投诉增加120%,占比增加11.13%;交通工具类投诉减少2.75%,占比减少0.72%。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仍位居榜首

        购买的品牌手机使用2个月后出现故障,温小姐带手机到授权维修点进行维修检测。商家却以边框有磕碰痕迹,充电口进液为由,拒绝在保修期内对手机进行免费维修。最后还是在消委会介入下,商家才为温小姐修好手机。

        记者获悉,这种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在2017年上半年仍然位居榜首,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74宗,占投诉总量的30.05%,与 2016年同比增加12.25%。《报告》指出,从性质来看,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主要集中表现在售后服务(81宗)、质量(51宗)等问题上,分别占该类项投诉总量的46.55%和29.31%。从投诉类别来看,通讯产品、洗衣产品、厨房电器等投诉较为集中。

        对于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高不下的问题,《报告》分析认为:一是售后服务拖延。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后,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退换货时,遇到售后服务拖延等情况较多。二是产品责任界定问题。消费者将手机等商品送修后,工作人员并不是当场对手机问题进行判定,而是让消费者将商品留在维修点,若干天后再告诉消费者商品出现状况的原因。这类情况往往难以界定商品问题的责任,由此产生争议。三是维修点管理混乱,价格不透明。很多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的维修点管理不规范,维修价格不透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往往上当受骗。

        日用商品类问题投诉上升120%

        纵观各类投诉,日用商品类问题投诉数量在2017年上半有明显增加,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日用商品类问题投诉119件,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了120%。其中五金交电、家具是投诉重点,分别占该类投诉的42%和18%。从投诉问题看,虚假宣传31件,占26%;售后服务问题28件,占23%;涉及质量问题23件,占19%。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较差、以次充好;商家不按承诺履行合同、霸王条款;虚假商品广告、利用商品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报告》指出,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网络上购买各类商品,然而网络销售商品的质量监管与传统商业相比有较大的难度,商品进货渠道不明、宣传不实、储存运输不规范、售后维权难等原因而产生的消费纠纷案例屡屡出现。 主要问题: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之前未能接触实物,只能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宣传单了解商品,难以对商品比较、鉴别、挑选,会有视觉误差,一些商家就利用现代化技术,制作逼真效果,将产品功效极力夸大,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有部分无店铺行业不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无保障,消费者异地维权难,常出现“卖后不管”的现象。

        ◆热点

        消委会为网购“支招”六大关键点值得看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壮大,网络购物已成为普通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消费模式。《报告》分析指出,上半年以来,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网购投诉85宗,占投诉总量的14%,消费者针对网络购物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承诺不兑现、广告问题、商品质量问题以及退订受限、商家失联、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上。

        结合众多消费投诉案例,江门市消委会给广大消费者“支招”,提出了网上消费应做到的六个关键点:

        关键点一:选择购物网站(店)要谨慎。网购时要选择网站(店)上有“工商红盾标识”或“网上亮照”的网站(店),网购者可通过点击标识链接查看其注册登记信息,通过查阅注册登记信息,进一步了解销商家的规模、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信息,使对所交易商品和服务有一个更深的理解。

        关键点二:进入购物网站(店)要有技巧。进入网站(店)要通过可靠的官方渠道,最简单的方法是先进入一个信用度高的大型门户网站如百度、360、毒霸、新浪等,在其页面点击进入需要进行网络购物的网站(店)链接。因为一般假冒网站的伪装性很强,单凭页面的内容是很难分辨真伪,大型门户网站提供的链接一般都经过专业技术人员验证、杀毒、防火墙过滤后提供的可靠网站链接。

        关键点三:查看货物、服务展示图片要用心。制作、维护一个商品丰富、产品信息齐备的网站(店)需付出相应成本,导致部分网站(店)不愿花费资源去制作产品、服务展示页面,而直接盗用知名或官方网站(店)的宣传展示图片,宣传其所销售的产品,并用相对低的价格吸引网购消费者。

        关键点四:购物前要注意责任条款。网购者购物时要详细阅读购物网站(店)列示的购物条款,特别是免责、免退条款的内容。重点警惕商品标价与实际实体店标价相差较大的情况,要避免因贪便宜而购买到名不符实的商品。

        关键点五:妥善保存交易证据。进行网络交易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凭证,作为今后维权依据。尤其重要的是要在货物发送、签收时进行拍照、录像确认,如条件允许,要在发货、签收时当场开箱验货。

        关键点六:要主动消费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市消费者可以通过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对网购问题进行消费投诉。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