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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60名工人工资潜逃!龙门皮具厂老板获刑

    时间:2017-07-07 22:46:1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卢慧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秦达惠周泽锋)42岁的皮具厂老板阿喜(化名)拖欠工人工资18多万元后悄悄跑路。日前,龙门县法院对该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阿喜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12月10日,被告人阿喜在龙门县永汉镇成立一家皮具厂,雇请陈某、王某、李某等工人进行生产。2016年3月开始,阿喜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60名工人工资,共计186472元。同年4月19日,阿喜注销该皮具厂的工商营业执照,5月8日逃离龙门县,外出躲避债务。

      “我主要负责手袋的皮面粘贴胶水等工作,共被拖欠6000元工资。老板娘说5月8日放半天假,后来工人上班时发现工厂的门是敞开的,厂里的机器设备已经被搬走。然后,很多工人打电话联系老板阿喜和老板娘李某,但是都联系不上。”工人江某说。

      龙门县人社局接到工厂工人投诉后,于同年5月24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皮具厂在2016年5月27日前足额支付所拖欠工资,并将该指令书张贴在厂房外面。阿喜知悉上述情况后,仍逾期未结清拖欠的工人工资,龙门县人社局遂以阿喜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至龙门县公安局。公安局同月31日立案侦查。

      2016年7月12日,阿喜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被公安机关抓获。阿喜供述,自己确实是偷偷离开的,没有将关闭皮具厂的决定通知员工。工厂已经没有资产,货物已经被运走,一部分机器也被运走抵还债务,自己离开是为了逃避。

      2016年7月28日,阿喜将拖欠的工人工资186472元发放给工人。龙门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喜作为该皮具厂的经营者,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60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累计186472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惩处。阿喜在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认定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同时,阿喜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前全额支付拖欠60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依法可从轻处罚。阿喜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案件承办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表示,阿喜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法官提醒大家,如果有劳动者遇到上述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用人单位无视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令书,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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