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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订金后得知无购房资格 消费者退款遭拖延

    时间:2018-05-24 16:27:28  来源:北方网  作者:日报梁素梅

      天津北方网讯:消费者邓先生在东丽区想购买一套房产,在交了订金和活动款后,得知自己无购房资格,可是退款等了两个多月都没有到账,近日在东丽消协的调解下,邓先生终于拿到了退款。

      去年10月16日,邓先生看中了位于弘愿道与康惠路交口处的大唐印象的一套房子,当即交付“订金”1万元和5万元活动款(开发商开展5万元房款抵10万元活动),共6万元,当时没有签订合同。交款当天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经查询告知邓先生没有购房资格,因邓先生为外地户籍,需具备一定期限的社保和纳税证明,邓先生的社保期限不够,故没法购房。邓先生当即要求退款,但售楼处工作人员告知,钱已入公司账,退款要等1至2个月。可是直到去年12月24日邓先生也没收到退款,在邓先生的催促下,12月25日才拿到1万元退款,另5万元还让邓先生耐心等待。

      今年1月初,邓先生无奈向东丽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工作人员核实,邓先生所反映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售楼处迟迟拖着不退款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方答应尽快退款,近日邓先生才拿到了另5万元退款。(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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