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六,便要迎来我国第64个国际儿童节,而关于六一立法给家长放假的讨论也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5月11日,一场由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青鸟种子牵头,汇聚了十多位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儿童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媒体代表等关注儿童公益领域人士的圆桌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核心直指“六一半天假”的立法问题,希望以法律手段来保障儿童享受父母陪伴的权利。
“六一半天假”立法之说由来已久
据了解,根据目前《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儿童节当天,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可放假1天。而其中放假的群体并不包括儿童的父母。部分父母抱怨,孩子放假,但大人们上班,谁陪他们过节?如此放假制度不利于亲子关系的正常发展,同时,独处在家的儿童亦存在安全隐患。
实际上,近年来致力于推动六一立法给家长放假的行动未曾间断。2009年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呼吁应该将“儿童节给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家长放假”立法;而早在2006年,上海市妇联就曾提出《关于“六一”国际儿童节家长放假的立法提案》,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六一节当天为儿童家长放半天或一天假。2009年,上海市妇联有关人士再次呼吁,在“六一”节当天给孩子放假的同时,也能为他们的家长安排相应的半天假期,让父母和孩子能在节日有更好的沟通。
2012年5月26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青鸟种子联合30多位企业家、行业协会代表及媒体等在广州共同签署了“六一半天假•爱心公约”,承诺企业“六一”当天,给有14岁以下孩子的员工放半天假,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多位人大代表对此表示支持。
节日立法 已有先例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非表示,从法律层面上“六一半天假”的立法是有可能的。自1949年由国务院确立了第一次全国放假具体时间即颁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以来,分别在2000年和2007年的时候历经了两次重大的调整,也就是双休日和小长假的调整。“这两次调整都是因应了社会的需求。”李小非认为,“六一半天假”其实也是这些年来比较强烈的社会需求之一,一旦社会各界形成了足够强的推动力量,就能引起立法者的重视,形成一个法律提案,“它的修订出台最终不难实现,但却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而回顾近几年关于节日立法的新闻并不少见。2012年6月,济南举行泉水节期间,便有济南市民提议为泉水节立法,让其成为法定节假日,推动全民参与;201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以此凸显敬老爱老尊老助老的重要性。
民意调查 九成网友支持
今年5月,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青鸟种子联合新华网、南都周刊发起“六一立法给家长放假,地方能否先行?”的网络调查。截止5月26日,约有1000名网友参与了此次网络调查活动。其中,选择“支持,以法律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发达地区可先试”的约占调查总人数的9%;表示“支持,但应该全国统一,不能搞地方特殊”的约占总人数的82%。整体上,支持“六一半天假”立法的网友超过九成。
但也有网友认为,“六一半天假”并无实际意义。“现在的节日有着太浓的商业味,完全变味了。如果每天都能陪陪孩子,孩子得到充分的关爱健康地成长,那就每天都是儿童节了。”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青鸟种子创始人兼执行长吴垠表示,“六一立不立法,或者那天能不能放假,这是我们希望能够找到的一个点,启发大家思考陪伴的问题,我们的目的也是为了使得大家意识到陪伴的重要,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重视对孩子的陪伴。”立法只是一个手段,而呼唤父母更多地关注孩子、陪伴孩子才是最终的目的。
来源: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