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药品采购与配送、交易结算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拟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并要求相关单位于2013年5月24日前递交修改意见。从具体规则来看,广东省摒弃药品招标采购转而实行依托第三方电子平台的交易采购模式,变革之中有亮点,但新规则过分重价格轻而质量,过度保护了外资药,不利于国内医药公司的创新发展,无论从短期还是长远来看,都存在诸多弊端。
只要低价而不要质量
广东此次发布的新规则中,对国产药只招品种不招厂家,把大企业和小企业放在一个天平上比价,不去综合考虑企业品牌、信誉、质量等因素,取最低价中标。在基本药物招标中不分质量层次,采用“双信封”评审制度,综合评分中商务标分值达到90分,经济技术标分值只有10分,而且技术指标设置过于简单。如新规则得到执行,则必然导致企业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甚至出现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现象。毒胶囊的阴霾尚未散去,广东又冒出了让假药、劣药死烣复燃的苗头。这种只要最低价不要好质量的招标方式,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国家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完全背道而驰,不但不利于医药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而且必将给药品的生产和使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只利外资不利内资和民企
在非基本药物招标中,广东卫生厅制定的新规则将质量层次划分为所谓的专利、原研、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普通GMP五个质量层次。但稍为了解国内医药市场的人都知道,专利、原研、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四个层次基本上都被外资垄断,国内几千家的药企仅能在普通GMP层次里相互撕杀、压价;而外资药品基本上是独家产品,在同一质量层次里没有竞争,价格昂贵。可以肯定的说,广东卫生厅制定的新规则如果实施,广东药品巿场必然会被外资药企轻而易举地垄断,其结果是外资药企市场份额大幅上升,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突显,医保基金难以负担。这种做法等于人为把巿场拱手让给了外企,直接打压民族制药企业。
新规只要简便不要保障
广东药品招标(包括基药)均在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上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监管,医疗机构通过按品种汇总进行团购或者自主联合进行团购,配送企业必须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货、结算,对同一品种、同一剂型、同一规格采取最低价中标,同一家医疗机构只能选择一个配送企业进行配送,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流通环节,给药品流通监管提供了便利,但是万一单独的配送企业供货出现问题或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很容易就会导致供货不及时或断货的情况出现,无法给公众用药提供可靠保障。
既不顾眼前也不利长远
广东此次出台新规旨在创新药品交易模式,拟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切实改变目前药品价格虚高现状,但从相关细则上看,一旦新规实施,可能既解决不了眼前问题,也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曲终人散”时落得两难堪。
基本药物招标中对质量的轻视以及非基本药物招标中质量分层的不合理是新规最大的软肋。基本药物质量关乎国计民生,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国务院《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发办[2013]14号),明确指出“基本药物采购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优先采购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激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但广东新规完全无视国务院规定,对基本药物招标采取完全摒弃质量要,唯最低价是取。这种做法,只可能导致药品生产领域的恶性循环和药品流通领域的恶性竞争,假药劣药必将层出不穷,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老百姓和患者。
同时,非基本药物招标中过分保护外资药,外资药包揽了新规定五大质量分层的前四名,缺乏竞争、价格高昂,这将使想通过药品招标改变目前药品价格虚高的愿望化为虚无。而且,完全无视国内药企在创新、品牌、质量、信誉上的差异,必将极大的挫伤国内药企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和增强创新能力的积极性,不利于国内医药行业的长远发展。
从全国范围来看,广东的新规则也显得有些独特和另类。目前绝大多数省区都是严格贯彻国家药品招标“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等大原则来操作的。例如北京、上海、广西、浙江、辽宁、广东、湖北等省市均综合考虑国内药厂在品牌、质量、信誉上的差异,有些省份还把达到欧美标准的国产药物单独列为一个质量层次,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采购国际标准仿制药的精神。因此,广东方案从目前来看只是个案,规则本身存在诸多弊病,需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修订。
来源: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