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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 青岛诚信蔬菜研究所被处罚

    时间:2023-02-28 22:13:17  来源:  作者:

    信网2月28日讯(记者 陆彦蓉)近日,信网了解到,青岛诚信蔬菜研究所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之规定。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没收青岛诚信蔬菜研究所违法所得28000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筑甜糯1313”玉米种子70箱并罚款210000元。

    据了解, 2022年10月20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对青岛诚信蔬菜研究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企业1楼大厅有三名工作人员正围坐在一个大盆前分拆商标为“民哈哈”筑甜糯1313一代杂交鲜食甜糯玉米种,产品外包装还标称生产企业青岛诚信蔬菜研究所、地址、电话、邮编、网址、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引种编号、检疫证号、检测日期。现场还有该产品67箱,每箱70袋,以及旁边还有产品外包装箱空箱3个。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经核查,青岛诚信蔬菜研究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D(鲁青胶)农种许字(2021)第0002号)副证时,在“品种名称”一栏中未显示上述标称商标为“民哈哈”的“筑甜糯1313”玉米种品种名称。

    信网获悉,青岛诚信蔬菜研究所生产商标为“民哈哈”的“筑甜糯1313”玉米种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规定。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规定下达了青农(种子)罚〔2022〕13号处罚决定书文号,没收违法所得28000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筑甜糯1313”玉米种子70箱;并处罚款210000元。

    为核实情况,信网联系到青岛诚信蔬菜研究所,工作人员表示,此前的确接到过相关处罚,目前已经缴纳过罚款。对于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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