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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一男子刚出狱不到一周 结果盗窃他人财物又“进宫”

    时间:2017-12-01 16:12:2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谢梦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据了解,2017年8月8日下午,被告人周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某店内,趁被害人余某睡着之际,盗窃其身前办公桌下的手提包内的一个装有3800元现金的黑色钱包。得手后,周某从钱包内取出现金,将钱包丢弃在楼梯口附近后,逃离现场,并将部分赃款挥霍。

      2017年8月11日中午,公安民警在南昌市广场东路某单身公寓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剩余赃款现金人民币2775元,赃款发还被害人余某。

      另查明,被告人周某于2013年6月8日因向他人提供毒品、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6年1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2017年8月3日刑满释放。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3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所盗现金大部分已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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