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江西新闻 > 景德镇公安系统一副县级干部获刑四年多:用百万执行款还私债
  • 景德镇公安系统一副县级干部获刑四年多:用百万执行款还私债

    时间:2017-11-20 15:39:46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李逊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逊报道:近日,记者获悉,江西检察机关公布两起职务犯罪案件信息,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原政委吴天然(副县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017年10月16日,原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政委吴天然(副县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一审法院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二罪并罚判处吴天然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2010年―2014年,吴天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现金36万元,滥用职权将本应进入法院执行账户的200万元执行款转入昌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指定账户,用于偿还私人债务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原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经侦大队副队长王利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已由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审法院判决王利军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二罪并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