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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豆腐中添加防腐剂 南昌一小作坊主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

    时间:2017-10-16 21:10:1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再奔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 通讯员刘媛刘国华报道:一作坊主为了保鲜,在生产的豆腐中添加防腐剂……10月13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余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据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2014年7月,余某开始在南昌市经营一豆腐作坊,并凭借经验,在制作豆腐的过程中添加防腐剂,每日生产一两百盒豆腐。经抽检,该豆腐作坊中查扣的防腐剂中苯甲酸钠含量100%,生产的内脂豆腐中苯甲酸钠含量0.26/kg。2017年7月3日,余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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