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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低保 要看仔细这些规定

    时间:2018-12-04 22:35:54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余红举

    本报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明年3月1日起,南昌开始施行《南昌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申请低保以户为单位,申请材料齐全将当场受理。其中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等12个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不作为低保标准参考。

    6类家庭不得申请低保

    据了解,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的,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收入扣除家庭支出的医疗费用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而家庭成员尚有一定收入或者一定劳动能力,生活遇到暂时困难,依靠自身努力可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可以申请差额最低生活保障。

    同时,有6类家庭不得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有居住房屋(含保障性住房)再购买商品住房、非居住类房屋或者自建房屋的;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调查,致使无法核实经济状况的;国家和省规定不得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其他家庭。

    此外,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员(在校就读学生除外),以及有赌博、嫖娼、吸毒、参与非法组织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2个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南昌市相关负责人解释,家庭收入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前6个月家庭收入的平均数额计算。

    12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的有:劳动模范荣誉津贴,见义勇为奖励金以及其他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金和特殊津贴;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义务兵家庭享受的优待金、奖励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部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民政部门给予的医疗救助费、住房保障部门发放的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和个人以灵活就业方式自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政府、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困难户发放的物价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走访慰问款物;政府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补贴和下拨的救灾、扶贫款物;政府发放的高龄补贴、计划生育家庭按政策享有的独生子女费、失独家庭享有的扶助金、残疾人专项补贴、归侨生活补助费、福利性养老补贴;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与此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日。

    最低生活保障金从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当月起计发,由民政部门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按月发放。取消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自作出取消、调整决定的次月起执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不得直接抵扣任何款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政策扶持。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不按照规定报告,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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