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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一切正常 户口却遭莫名注销

    时间:2018-09-20 18:47:31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童梦宁

    上饶市广丰区27岁女孩周俏2012年大学毕业后去了杭州工作,6年间持身份证买火车票、机票及银行办理业务均一切正常。然而8月18日,她在办理居住证时却遇到问题:杭州警方刷其身份证核对户口信息时,发现她的户口已被注销,而她及家人却不知情。8月下旬至9月初,她多次来到户口所在地的广丰区排山镇派出所要求恢复户口。

    错名信息一直未注销

    9月4日,周俏向记者出具了她家的户口簿及其本人身份证。她表示,从小一直使用“周俏”的名字,小学至大学的学籍信息记录也是该名字。2005年6月,爷爷帮她上户口时,可能是因为口误,将其名字登记为“周超超”,且出生年份也早了一年。直到2008年9月,她报名高考,因实际名字与户口名字不一致,才到广丰区排山镇派出所将“周超超”改回“周俏”,同时更正了年龄。但2008年9月26日登记“周俏”户口的理由并非“更正”,而是“补录”,且“周超超”户口仍保留,一直未注销。因此,她家户口簿中一直有“周超超”的存在。

    记者注意到,户口上的“周俏”与周俏本人的身份证信息完全吻合,但是,该户口登记时她已年满17岁,而文化程度一栏却填着“学龄前儿童”。

    周俏说,她知道户口被注销后,立即致电排山镇派出所,询问原因以及该如何恢复户口。得到的回复是,她应携父母一同前往派出所依照相关程序提出申请,即可受理。

    8月27日,周俏和同在杭州务工的父母请假,赶往排山镇派出所办理户口恢复事项。受理的民警告诉她,因她是“双户口”人员,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只能恢复首次登记的“周超超”。

    该民警表示,周俏若要恢复后期登记的“周俏”,要出具出生证明或学籍等相关材料。周俏是在农村的家里出生,没有出生证明,但她有“周俏”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材料。最终民警接收了她的学籍材料,并表示能否恢复户口要看上级批准的情况再定。

    如愿领到了新户口

    9月11日,记者将周俏的遭遇反馈至上饶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经初步调查核实后,责令广丰区公安局须尽早依法恢复“周俏”的户口。

    9月11日傍晚,广丰区公安局户政科负责人余青松向记者表示,2008年当地公安部门在户口办理中确实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行为。他表示,审核了周俏提供的学籍证明材料后,其户口已依法得到了恢复,“周超超”户口予以注销。

    9月17日,记者获悉,周俏已经如愿领到了新恢复的户口。

    本报记者 童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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