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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面保护河流湖泊 江西在行动

    时间:2018-06-20 22:12:48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封云

    中国江西网讯 万菁记者封云报道:湖泊是江河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蓄洪储水的重要空间,在防洪、洪水、航运、生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全面保护好河流湖泊生态环境,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面实施湖长制明确了职责范围。

    那么,通过这几年推行河长制的实践,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跟河流相比,湖泊的管理保护有哪些特殊性和复杂性?19日,记者采访了省河长办、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

    通过河长制平台逐步解决多个治水难题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涉及水里岸上、各行各业,必须充分调动部门职能,强化协同联动。我省经过这几年的工作实践和部门间的相互磨合,通过河长制这个平台逐步解决多个治水难题,在河湖管护方面形成了部门协同的联动合力,取得一些成效也形成一些好的经验。”省水利厅河长工作处处长邹崴介绍道。

    记者了解到,首先开展了多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治水职责任务。将河长制工作涉及到的职能部门确定为河长制责任单位,督促部门依法履行管水、治水、护水的职责,明确各责任部门的治水职责和任务。二是建立沟通机制。通过河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及信息简报等平台,及时通报河长制工作的相关情况,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横向沟通,形成较好的协作联动机制。三是开展联合行动,持续两年开展的“清河行动”中,省委农工部、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工信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责任单位牵头开展相关整治行动,梳理并解决了一大批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四是联合开展督察检查。河长制省级责任单位针对消灭劣V类水、饮用水源保护等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工作督察、联合调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联合督办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等多种方式,加强协作,共同治水。五是强化考核,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促进各地依法履职。通过一系列的措施,部门协作更加紧密、有序,治水效果更加显现。

    加强对湖泊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

    相对河流而言,一方面湖泊水域较为封闭,水体流动相对缓慢,水体交换更新周期长,自我修复能力弱,生态平衡易受到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容易发生水质污染、水体富营养化,存在内源污染风险,遭受污染后治理修复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大。另一方面因湖泊一般有多条河流汇入,河湖关系复杂,如何治理效果更好成为管理者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据邹处长介绍,湖泊管理保护需要与入湖河流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湖泊水体连通,边界监测断面难以确定,准确界定沿湖行政区域管理保护责任较为困难;湖泊水域岸线及周边普遍存在种植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如管理保护不当极易导致无序开发;加之不同湖泊差异明显,必须因地制宜、因湖施策,统筹做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为此,出台的《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在确定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完善湖泊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等七大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对湖长制具体工作予以细化。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摸清湖泊基本情况,组织制定湖泊名录。

    同时建立包括湖泊名称、位置、面积、容积、水质、调蓄能力、主要功能等内容的“一湖一档”,因湖施策,科学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抓紧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实行严格管控。加强湖泊监测能力建设,科学布设入湖河流以及湖泊水质、水量、水生态等监测站点,建立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联动的监测信息协商共享机制。积极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对湖泊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

    探索出具有江西特色的河湖保护管理新路

    今年江西省将河湖长制纳入法制化轨道,已经启动了河湖长制立法工作。人们关注的是,那在立法层面,省级层面是怎样进行顶层设计的?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介绍道:经过几年努力,河长制初步形成了一套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全民爱水护水惜水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河湖保护管理新路。

    为了提升和固化具有江西特色、符合江西实际的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规范各级党委政府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2月,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将《江西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条例》列入2018年重点立法项目。《条例》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构建的治水责任体系的前提下,针对实践中亟需法律保障的薄弱环节,将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部门职责、河长办公室设立、河长办职责、总河(湖)长职责、河(湖)长职责、巡河要求、三员设置、社会参与、河湖长日设立、表彰奖励、公布公示、投诉举报、信息报送、信息共享、专项整治、考核机制、督察机制、责任追究等内容予以明确,实现河湖长工作的“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加强源头控制以防水体出现污染

    针对湖泊水体存在污染趋势的问题有哪些具体举措?省环保厅副厅长曹永琳告诉记者,湖泊一旦遭受污染,治理难度非常大。湖泊污染,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粗放式经济运行方式,并且开展湖泊污染防治,是改善湖泊水质的重要基础。为督促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改善湖泊水质,省环境保护厅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

    加强源头控制。一是严格环评准入。严格执行新的《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把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关。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工作。

      加强水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一是加强湖泊等重要水体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加快建设包含总氮总磷等水体富营养化指标的水质自动监测站。二是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对总氮总磷排放重点企业,要求加快建设总氮总磷在线监控系统。

    另外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水污染防治等,依法关闭淘汰非法生产经营或资质证照不全的生产企业,环保设施不全、污染严重的企业。

    江西重要湿地地方标准走在全国前列

    据了解,我省河流、湖泊的保护与森林、湿地密不可分。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以及明确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后,林业部门在森林和湿地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对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中涉及林业的内容都进行了分工细化,确保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河流、湖泊的保护与森林、湿地是密不可分的。山水林田湖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是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重要体现。

    会上,省林业厅副厅长胡跃进介绍说,江西除了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外,还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等推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多项举措。成立了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出台了《江西省天然林管护办法》,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纳入补助性天然林2290.8万亩,完成了6.1亿元中央财政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的下达。

    同时,对城市规划区内面积1公顷以上的湿地进行了全面调查。开展了将面积8公顷以上的城区湿地纳入《江西省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工作,《江西省重要湿地确定指标》地方标准由省质监局正式发布,走在了全国前列。第三是建立了江西省湿地资源综合数据库,绘制了全省湿地“一张图”,成为全国首个建立全省湿地资源综合数据库的省份,目前我们正在打造智慧湿地信息管理系统。

    下一步,将进一步为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将从今年开始,在重点区域开展造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力争到2022年我省主要高速公路、高铁、长江岸线和生态廊道、重要风景名胜区周围、重点乡村等重要区域的森林,达到生态优良、林相优化、景观优美的效果,逐步实现从“绿化江西”到“彩化江西”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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