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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阳、济源将对涉气行业实施限值改造 未达标企业须停产整治

    时间:2018-04-23 15:27:01  来源:大河报  作者:裴熔熔

    (五)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31.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2018年3月底前,完善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工作机制,统筹负责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国土等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管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32.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豫环攻坚办〔2017〕191号)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两个禁止”。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城市拆迁施工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公安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3.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市创建办牵头负责城市清洁行动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制定城市清洁行动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4月1日—12月31日有序实施综合治理,清理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死角,加大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市容顽症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占道经营、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加强城区内车站、港口、景区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完善城市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和运行监控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土。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花坛内高出花坛围挡的尘土和泥土逐项清理到位,并做好雨水引流等工程。着力改善和高效使用城市垃圾清运设备设施,努力提高垃圾清运能力,全面实行密闭收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对行政和事业单位公共区域、工矿企业厂区积尘及楼宇屋顶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完善城市过境铁路、公路、河流沟渠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规范广告和标识、标语,提升周边容貌秩序。加强铁路主要干线、城市区段公路、重要河段区域沿线沿岸绿化美化工作,塑造沿线沿岸特色风貌,提升景观效果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1)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集市)、背街小巷等重点地区清洁。

    责任单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城区内火车站、公交场站、水运码头等重点场所清洁。

    责任单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城区广场、公园、游园、景区等公共场所清洁。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共区域清洁。

    责任单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工矿企业厂区、办公区域、住宅区清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城镇街道“门前三包”区域清洁。

    责任单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施工工地、城区道路、物业小区及城镇公共基础设施清洁。对城区道路要科学选择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设备,大力推进电动清扫车、快速保洁车等小型设备的应用,科学配备、努力提高道路清扫保洁人机比例,提高机械化作业的覆盖面。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每日至少清扫4次,提高道路扫净率。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乡镇公路清洁。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城区内河流、沟渠沿线两岸裸地的绿化、硬化,沿岸绿地、游园等公共场所清洁。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4.加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机扫保洁。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城乡结合部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高速公路每两日至少清扫1次,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1-2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5.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6.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加强工业绿化隔离防护和道路廊道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切实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7.持续推进中心城区空闲土地生态修复。充分利用中心城区现状临时农用地、空地、荒地等空闲土地,进行苗圃、绿地、游园、健身活动场地(如篮球场、足球场、健身器材)等建设,坚决杜绝黄土裸露和“脏、乱、差”现象。按照城乡总体规划,规划用地性质是公园绿地的地块,高标准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建成一批高质量、环境优美的永久性街头游园、绿地广场和健身活动场地。

    已经批准未实施的建设项目,属地政府要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实施。不能实施建设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收回,并暂做绿化用地使用,由属地政府进行苗圃绿化和健身活动场地建设。已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并进入审批程序的地块,暂不予绿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规划用地性质是非公园绿地,既无批准的建设项目也没有开始审批程序的地块,暂做绿化用地使用,由属地政府进行苗圃绿化和健身活动场地建设。

    用地面积较小、不宜单独开发的地块,将用地性质调整为绿化用地,改造建设为永久性街头游园或健身活动场地等,方便市民就近使用。规划用地性质是公园绿地的,可通过征收完成土地储备工作。规划用地性质是其它用地的,可通过流转、租赁等多种形式完成土地准备工作。通过开展空闲土地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键词:安阳 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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