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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阳、济源将对涉气行业实施限值改造 未达标企业须停产整治

    时间:2018-04-23 15:27:01  来源:大河报  作者:裴熔熔

    (六)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38.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18年9月底前,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在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基础上,按行业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清单中不同时段、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等。清单要具体到单位名称、所在地、具体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用电户号、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红橙黄蓝预警级别下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对已完成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机动车限行禁行措施时间在15日以内的,由公安交管部门自行实施;限行禁行15日以上的,应提前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报备审核。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9.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2018年9月底前,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工艺上,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实施效率管控,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在厂区门口公示。关于污染物减排量、减排比例的核算基数,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正常生产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30天折算,采暖锅炉和民用散煤按照正常使用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120天折算,移动源、扬尘按照正常天气情况下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65天折算,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能落地、可操作、易考核。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气象局、水利局、农牧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40.开展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在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结束后,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对预警发布和预案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效益等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形成典型案例,制定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41.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1)科学实施钢铁、焦化、铸造行业错峰生产。2018年采暖季,对钢铁企业实施限产30%以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全市焦化企业实施延长出焦时间36小时以上;对使用煤、焦炭等为燃料的铸造企业,实施停产。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钢铁企业和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焦化企业,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豁免其原则上不再实施错峰生产,但要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2018年采暖季,全市水泥(不含粉磨站、粉磨工序企业)、砖瓦窑(不含完成煤改气、煤改电且所有原辅材料和生产设施入棚入仓的加气砌块砖企业)、陶瓷(不含以电、天然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企业)、岩棉(不含电炉企业)、石膏板(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企业)、耐材(不含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或无焙烧工艺的压制成型耐材企业)企业,实施停产。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业,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豁免其不再实施错峰生产,但要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优化有色、化工行业生产调控。2018年采暖季,对炭素企业实施停产;对有色金属再生企业的熔铸工序限产50%以上;原料药生产企业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的涉VOCs排放工序,全部实施停产。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有色金属再生企业,豁免其熔铸工序错峰限产比例降低为10%,但要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炭素企业,豁免其由停产改为限产50%,但要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农牧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充分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7〕117号),以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来确定差别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式,充分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体现政策公平性,实现“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2.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8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及无人机等应用,每火点将扣减我市50万元,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全市夏秋“零火点”目标。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气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3.做好垃圾、落叶禁烧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全面落实城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要求。城乡一体化管理部门要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一环路外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要求。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4.倡导文明祭扫行动。督促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做好宣传和巡逻工作,逐步遏制烧纸钱、放鞭炮等不文明祭奠习惯。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5.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各镇镇区范围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供销合作社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运输、销售、燃放等管控措施落实。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供销合作社,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6.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整治。

    (1)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运水烟罩、静电型和等离子型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外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禁止将油烟排入地下管道,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键词:安阳 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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