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西新闻 > 广西将重点打击两类传销活动 包括金融诈骗性质的
  • 广西将重点打击两类传销活动 包括金融诈骗性质的

    时间:2017-08-29 19:13:55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我区将重点打击两类传销活动

    一是借“招聘”为名骗人搞传销,二是带有金融诈骗性质的网络传销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8月28日,自治区打传办召开的打传专题座谈会传出消息,今后每个季度都组织开展全区打击传销专项督查,推进南宁、桂林、北海等传销重点整治地区打传常态化。近期我区将重点打击两类传销活动,即借“招聘”为名骗人搞传销、带有金融诈骗性质的网络传销。

    今年上半年,全区公安系统共立案查处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案件241件,涉案金额36亿元;工商系统查处传销案件214件,案值587.2万元,罚没款117.9万元;法院系统共审理涉嫌传销案件68件。全区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万余人,捣毁传销窝点752个。

    目前我区的10个设区市仍有传销踪迹,新型传销模式不断出现。如南宁、北海、桂林、柳州等多地出现“微商”“五行币”“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网络营销”等新型传销模式,欺骗性极强。其中,南宁市的青秀区、良庆区、江南区,北海市的海城区、银海区,桂林市的临桂区、灵川县、兴安县等重点区域,传销活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北部湾三市的传销人员公然打着“半日游”“一日游”的旗号,租用大巴车开展传销非法活动,没有得到有效监管、防控。

    为汲取天津“李文星”案件教训,针对目前部分市县协作机制不完善、对传销监管不严的情况,当前要突出打击两类传销案件:一类是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一类是带有金融诈骗性质的网络传销活动。同时,我区将在每个季度组织开展全区打击传销专项督查,推进传销重点整治地区打传常态化,并推动相关部门启动广西打击传销地方立法程序,从地方立法层面破解打击传销执法难的困局。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