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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城港:诈骗死亡赔偿金 上阵父子齐被囚

    时间:2017-08-24 18:22:54  来源:防城港市新闻网-防城港日报  作者:

    本报港口讯 听说邻村村民的儿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并获得数万元赔偿金,港口区企沙镇一对父子打起了他人赔偿金的主意,并以认识交管局领导可帮忙索要更多赔偿金为由,多次向受害人索要办事费用。8月22日,这对上阵诈骗的“父子兵”被港口区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相应刑罚。

    2016年10月初,被告人简某、简小某得知邻村被害人陈某的儿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事情,在了解到陈某对赔偿金数额存在异议后,便虚构认识一位在南宁分管交警工作的亲戚“黄书记”,声称可通过“黄书记”帮助陈某向肇事者索要更多的赔偿金,但要陈某给“黄书记”一些办事的费用。陈某信以为真,第二天便按要求将3000元钱交给简某父子。为了获取更多钱财,此后,简小某多次冒充“黄书记”给陈某打电话,哄骗陈某称还需要更多的办事费用,并指令陈某将钱款交由简某转交。一个月的时间里,简某父子以“黄书记”的名义向陈某索要钱财共计36300元,但赔偿金事宜却迟迟不见结果。眼看骗局就要穿帮,为让陈某信服,简小某便伪造“巡视组四组”作出关于陈某儿子交通事故的说明交给陈某,说明中要求陈某耐心等待处理结果,并做好保密工作。

    2016年11月23日,陈某醒悟后报警,简某父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庭审现场,两人对自己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据简小某交代,部分诈骗钱款已经被其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简某、简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363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由于父亲简某犯诈骗罪时已满75周岁,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简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简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二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36300元。 (林芳羽 谭帮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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