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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生定职办理有变化 定职时间比往年延长一年半

    时间:2017-08-22 19:15:49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毕业生定职办理有新变化

    定职时间比往年延长一年半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起,在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柳州市人才办)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定职,相应条件与往年相比有新的变化,广大毕业生应注意及时办理定职手续。

    在柳州市人才办办理定职手续的毕业生,需在柳州人才网完成毕业生自助报到,档案托管在柳州市人才办。按规定,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博士、硕士生),必须是先学历后工作,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职称;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职称;在站工作时间达到两年以上的海外博士后可认定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在与广西区内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两年内办理完毕。

    职称认定应在达到要求的时间起两年内办理完成,与往年相比,定职时间延长了一年半。如2014年7月1日毕业的本科生,于2015年7月1日可办理定职,根据以往政策,不能超过2015年12月31日办理,现根据新政策,可延至2017年7月1日前办理,其他学历可以此类推。

    此外,按新政策,初、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认定。职称认定不作二次认定,认定后不能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柳州人才网―人事代理―下载“大中专毕业生定职须知(2017年新版)”。材料接收地址:柳州市人才办人事代理科28-31窗口(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四楼),咨询电话:0772-2866332。2

    记者谢永辉通讯员刘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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