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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建网络交易信用系统 预计9月15日出第1期报告

    时间:2017-08-22 18:09:25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南宁建立网络交易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电商平台、网店信用将按打分评级

    恶意刷单报价不实都要扣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

    8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制定的南宁市网络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与之配套的《网络交易市场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标准》也进入试行阶段。系统将对南宁市辖区内400家网络交易网站进行网络交易信用评价,预计9月15日出具第一期报告。

    1备案、执照情况分值高

    据介绍,《网络交易市场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平台型网站、交易型网站、机构型网店、个人网店四种类型的网络交易经营主体,分别制定了对应的信用等级认证分值表,逐项给分。

    记者看到,四种经营主体的评分标准中,监管部门备案情况、执照情况所占分值比重都很大。比如,在平台型网站信用等级认证分指标上,仅“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一项,就占15分。此外,交易网站ICP、域名通过备案,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自觉接受公安互联网安全监管两项,占分也很大。

    南宁市工商局网监科工作人员介绍,这些都是网站基础评分项,是交易网站合法存在的前置条件,必须具备。但从掌握的情况看,仍有企业在登记、备案等方面没有做到位。这部分分数占比较重,为的是引导网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2恶意刷信用将被扣分

    除了备案、执照等前置性的法规要求项外,该《标准》还将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所应公示信息公示与否的情况,纳入了评分体系。比如,四种网络交易市场类型的评分分值表都有明确,应公示“依法承诺七日无需说明理由退货规则”。

    南宁市工商局网监科工作人员说,七天无理由退款规则,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目前许多网络经营主体都有这样的规则,但仍有经营主体执行不到位,或对可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货物,设置不合理门槛,导致该规则难以发挥作用。

    此外,针对这四种类型的交易市场,《标准》统一制定了网络经营主体荣誉奖励项、网络经营主体信用失信惩戒项。在失信惩戒项中,经营主体在经营中有不良行为,也将面临很重的分数扣罚,比如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侵权卖假;拒绝为产品、服务提供售后三包服务;还有恶意刷屏信用评价,进行不正当竞争。一些网店爱用的恶意刷单、伪造交易数量来获取好评等小伎俩,就属于“恶意刷屏信用评价”。

    该工作人员说,上述这些信用评分项,很多都是关乎网购体验是否良好、能否买到合格商品的项目,占分都不低,系统借此提高对经营主体的约束力。根据《标准》,如果企业获得政府或行业协会授予的荣誉,或在信用系统中长期保持良好信用记录,还将获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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