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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发微信红包给男友1.2万 分手后要求全额归还

    时间:2017-07-28 20:30:43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

    恋爱期间,女方先后给男方转账1.2万多元

    分手后女方要求全部归还,法官判决――

    微信表白红包不算借款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王斯通讯员梁秋云赵高超

    恋爱中的情侣,在一些特别的日子里,喜欢发个“1314”“520”相同数字的红包给对方,以表爱意。可红包发出去后,如果两人分手,这些钱该怎么算?家住南宁市邕宁区的阿美和阿成这对昔日情侣,就因为微信红包打起了官司。原来,这对情侣恋爱期间,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阿美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给阿成1.2万多元。分手后,阿美要求阿成全部归还这些钱,两人还闹到法院。近日,南宁市邕宁区法院一审判定,对含有特别含义的转款和微信红包,不予认定为借款。也就是说,“1314”“520”之类的表白红包,都属于赠与。

    为表爱意

    女子频频发微信红包给男友

    今年1月,阿美和阿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并互留微信。通过微信交流,你来我往,两人很快坠入爱河,而阿美对阿成特别中意。

    今年3月刚好是阿成的生日。阿美说要给阿成过生日,要宴请一些亲朋好友,需要钱。3月1日,阿美通过微信给阿成转了1314元,表示“爱你一生一世”,并在微信附言“王子生日快乐”。此前,阿美也给阿成转过520元、999.99元等。在两人相恋的两个月时间里,阿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阿成转账16笔共12137.89元,金额在4元至3800元之间。此外,阿美还先后给阿成发了10个微信红包共477元,金额在3元至200元之间,部分红包附言“拿去吃饭”“你是一个有家室的人”。

    双方分手

    女子要求男方全额归还

    交往两个月后,两人矛盾越来越多最终分手。今年四五月间,阿美多次用微信催促阿成还款,阿成也在微信承诺立写借条、7日内还款等,但双方并未就还款的具体数额和日期达成一致,阿成也一直没有写借条和还款。

    无奈之下,阿美将阿成告上了邕宁区法院。阿美除了要求阿成归还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的款项外,还说阿成应偿还借她的现金2000元、代阿成买手机支出借款1499元,合计借款16113.89元,并要求支付利息。

    庭审时,阿成没有到庭,只提交了一份书面答辩状。阿成说,阿美给的所有钱都用于恋爱需要的经济支出。比如“1314元”表示“爱你一生一世”,是阿美给他过生日一起宴请亲友的费用。还有一些款项是因阿美想买礼物送给阿成,故转换为以微信方式支付。阿成认为,如果是借款,肯定是整数。所以,他们之间不是民间借贷关系,这些钱都已在恋爱时消费完毕。

    法院判决:

    特别含义的红包转账属赠与

    法院认为,从阿美的微信红包和转账的数字以及附言来看,部分金额比较特殊。如999.99元、1314元、520元、999.9元,并附言“小王子生日快乐”等字样,此外阿美向阿成发送微信红包中金额从3元至200元不等,有的红包还附言“拿去吃饭”“你是一个有家室的人”等内容,这些金额并不是一般借款习惯上的整数,而且这些数字或者附言都代表一定祝福或者情侣间相互爱慕、赠与含义的祝福红包,明显不符合一般民间借贷特征。

    除去特殊的金额款项之外,阿美微信转账给阿成的其他款项没有附言用途和表示出特别含义。从两人短短约2个月交往时间和从男女交往常理,及从阿美单方向阿成微信转款情况看,不能认定阿美当时部分微信转账给阿成的真实意思就是赠与。且阿成在阿美催促其还款的微信聊天中,也承诺部分还款和立写借条给阿美,说明阿成对阿美向其出借了部分款项也是认可的。所以,除部分有特定含义或附言外的转款之外,其他的微信转款是借款的可能性更大。

    据此,法院认定阿美向阿成转款的部分有特殊含义及附言的520元、1314元、999.99元、999.9元以及发送小数额的微信红包共477元属于自愿赠与,不是借款。阿美未附言和未附有特定含义的微信转款8304元,因不能一概视为阿美自愿赠与或两人交往的共同经济开支费用,且阿成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故认定为借款。另外,阿美主张阿成借其现金2000元以及代阿成买手机支出借款1499元,没有提交证据证实,阿成也不予认可,故不予认定为借款。

    因此,法院判令阿成偿还给阿美借款本金8304元并支付利息。(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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