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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港一男子无钱还债竟用毒品抵扣

    时间:2017-07-25 21:27:03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广西新闻网贵港7月25日讯(通讯员 黄丽丽 莫一超)近日,贵港一名男子竟用毒品抵债,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班房。日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7年2月12日21时许,梁某某在贵港市港北区某小区内,在张某前来追债时,梁某某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将1小包净重0.32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给张某用以抵债。案发后,公安民警从张某身上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0.32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梁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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