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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745万元 北海一局长一审被判11年罚金150万元

    时间:2017-07-25 20:51:18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受贿745万元

    北海一局长一审被判11年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北海讯(记者许海鸥)7月24日上午,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陈全彪因犯受贿罪,被北海市银海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其被扣押的赃款745万元上缴国库。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陈全彪今年53岁,1986年毕业于上海水产大学,后又获得硕士研究生,35岁就被提拔为处级干部,在仕途上可谓一帆风顺。

    银海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全彪自2011年12月15日起担任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其于2014年间与北海明成渔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秋明、广西渔轮厂厂长钟汝康(二人均另案处理)合谋,共同在渔船更新改造项目中多次收受船主为申请补贴而给予的好处费共人民币1020.6万元,陈全彪收到陆秋明先行分给其的人民币60万元。另,被告人陈全彪于2012年至2016年间为陆秋明及梁家禄(另案处理)在办理渔船假拆解、渔船过户等业务中提供帮助,单独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8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陈全彪所得的赃款人民币745万元已被全部扣押。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6年4月,陆秋明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陈全彪马上通知在苏州的妻儿连夜赶到北海,将存放在出租屋内的300多万元赃款进行转移。4月26日,北海市纪委在水产局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梁家禄严重违纪问题,陈全彪在会上还表示“歉意”:“梁家禄出事,我作为一把手有责任,没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但接下来的一幕则让他脑子一片空白,纪委干部接着宣布:陈全彪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会场顿时鸦雀无声,陈全彪脸色苍白,被从会场带走。2016年9月27日,陈全彪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全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及共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受贿犯罪活动中,被告人陈全彪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全彪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所得的赃款全部被收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没收所得并处罚金150万元,其被扣押的赃款745万元予以没收,上交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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