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5时许,合山市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巡逻至人民南路合山市人民医院附近路段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五菱车车牌下方被人为横向加装了两个LED爆闪灯。
随后,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打开车辆的灯光,当车头号牌爆闪灯打开的瞬间,红蓝交替闪烁的灯光闪亮,即使在白天都觉得刺眼。经进一步对车辆进行检查,民警还发现在该车车尾号牌上方,也加装了一排LED照明灯,LED灯射出刺眼白光,晃得人睁不开眼。
“这种LED灯,很多人称之为‘流氓灯’,最明显的作用是‘照亮自己,亮瞎别人’”,民警向记者介绍说,把它装在车辆前后牌照周围,可在夜间发射出强烈的光线,如果这时经过路口,监控探头拍下的照片也会因曝光过度而模糊不清。不仅如此,这种情况下还会影响其他人的视线,尤其是前方和后方的车辆驾驶员,极有可能会处于眼花缭乱的视觉盲区,特别容易引发交通意外。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黄某很快认识其行为违法,于是当场拆除车辆前后的LED灯具,并主动承认错误。鉴于其积极认错并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作出了罚款1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