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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住房局:毕业生申请公租房需要核验原件材料

    时间:2017-07-18 21:11:49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又到毕业季,为了让大中专毕业生刚走出校门就可以得到保障,免去住房难的后顾之忧,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一步放宽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的“门槛”。提醒已经提交申请的大中专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就近到现居住地或毕业院校附近的城区房管所进行核验原件材料,提交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现居住地(毕业院校地址)作为申请地址。

    据悉,市住房局在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了“大中专毕业生申请”端口。目前,已在微信服务端口提交申请信息的大中专毕业生需进行原件材料核验工作。

    原件材料核验通过后,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参与选房。另外,毕业生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即可选房入住,其间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社会上出现的提交“代办费”即可帮忙申请公租房或者福利房的消息,均为虚假消息,切勿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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