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西新闻 > 设厂用废旧电池加工铅锭造成环境污染 女子被判刑
  • 设厂用废旧电池加工铅锭造成环境污染 女子被判刑

    时间:2017-07-18 20:52:29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设厂用废旧电池加工铅锭造成环境污染 女子被判刑

    庭审现场。宾阳法院供图

    设厂用废旧电池加工铅锭造成环境污染 女子被判刑

    被告人黄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宾阳法院供图

    广西新闻网宾阳7月18日讯(通讯员 甘园 张强)7月18日,宾阳县法院对该县一例污染环境入刑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4月,女子黄某在宾阳县黎塘镇开设某金属材料加工厂,并从2015年3月开始在该厂内利用废旧的铅酸电池加工铅锭3004.14吨,在此过程中耗费废旧铅酸电池及干电池4823.72吨,产生飞灰174吨,造成环境污染。由于没有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2015年5月,环保部门对该厂进行了查封,并扣押了生产设备及废旧电池和成品铅锭。经广西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该加工厂烟道、布袋内的固体废弃物含有铅、镉、锌等金属成分。南宁市环保局出具的《意见》则证实,该加工厂处置的铅酸电池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烟尘,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

    宾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同时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且主动缴纳罚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