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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解读广西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方案:布好局落准子

    时间:2017-07-14 20:13:30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

    布好局 落准子

    ――专家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方案》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吴丽萍

    2016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将广西列为9个试点省份之一。今年5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方案》;7月5日,自治区召开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广西为何能被列入9个试点省份名单?此次空间规划和以往的城市等规划有何不同?顶层设计如何进行?本次试点将形成哪些成果?自治区发改委总经济师唐爱斌对此进行了解读。

    名词解释

    空间规划: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部门对所辖国土空间资源和布局进行的长远谋划,目的是促进发展与保护的平衡。

    多规合一:是指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在空间布局上有机融合,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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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被列为全国9个试点省份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规划体系,各类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也存在各类规划数量较多、内容交叉重复、空间分区繁杂、矛盾冲突明显等问题,尤其是空间规划。

    自治区发改委总经济师唐爱斌解释,开展空间规划试点是要从全局的整体高度,统筹开发与保护,进行顶层设计,形成统一、有序、可持续的国土空间格局。201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在全国选择了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广西贺州是试点之一。通过试点,国家部委形成了共识,就是首先要推进各类空间性规划在空间上的“多规合一”,然后再整合发展各类规划,而且试点的层级要提高到省一级。因此,2016年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将包括广西在内的9个省份列为试点,目的是在省级层面推进空间规划,明确空间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技术方法。

    开展空间规划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循,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摸索办法、积累经验。广西之所以被列为9个试点省份之一,是因为在空间规划设计上已具备一定的基础。2012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实施,这是全国首批出台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2015年开始,广西对111个县级行政区进行了空间划分,每个市县区都划分出了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类空间,形成了“一个市县一张空间功能区划图”,并把“十三五”的建设任务落到空间布局上,明确空间落地导向。而贺州作为28个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市县之一,也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国家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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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区别对待

    《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明确提出,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健全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

    主体功能区规划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唐爱斌介绍,广西有111个县市区,各地的条件千差万别,主体功能定位各不相同,既有城区,又有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一种模式搞空间规划既不科学、也很难行得通。因此,开展空间规划试点,就必须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区别对待,科学划分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即“三区三线”。城区和重点开发的地区,城镇空间和城镇开发边界比例、开发强度要适当高一些,农产品主产区适当预留一些,重点生态功能区则要适当控制,充分体现各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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