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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车买来不到10天就熄火 车主告经销商败诉

    时间:2017-04-10 23:50:59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王斯通讯员磨颖) 李某花8.8万元买了一辆二手车,可买来不到10天就出现熄火故障。李某将二手车经销商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维修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损失。4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获悉,李某无法证实经销商有欺诈行为,且故障不在质保范围,李某败诉。

    2016年1月23日,李某看中南宁市某二手车销售公司一辆二手车,经过议价,最终以8.8万元成交。6天后,双方交钱办理了过户手续。2016年2月3日,李某带着家人,开车从南宁出发往海南自驾游。2016年2月5日,李某开着车从海口往三亚方向走,刚上高速公路几公里车辆就自动熄火。李某联系厂家通知海口店派施救车将车拖到修理厂。经检查发现,该车发动机缸床损坏,导致冷却水进入发动机造成缸熄火。此时,李某购买该车辆才行驶928公里,就要大修发动机,修理花费了共12069元。车子买来不到10天就出故障,李某认为自己上当了。于是,他将某二手车销售公司告上兴宁区法院,要求该公司承担维修费等。

    李某说,刚买的车出现故障,说明某二手车销售公司在出卖该车前存在重大故障。但李某未提供相应证据证实,是由于车辆出卖前的原因所致。从李某提供的车辆维修清单,以及李某2016年1月31日进行全车检查所检测出的问题来对比,法院无法判断二者存在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由于该车辆李某已转卖他人,所以无法再进行核实熄火原因。因此,法院没有认可李某所主张某二手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双方争议的另一焦点是,某二手车公司是否需对李某购买的二手车辆承担一定里程的质量服务。李某说,他买车不到一个月,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18条“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的规定,因此某二手车销售公司贴在其门口的二手车质量保证内容也应视为对买方的质量承诺。该质量保证的内容为“对重大事故、水泡、火灾包退,买家自由选择购买不限里程的质量服务”。而李某提供该车辆在4s店进行维修过的记录照片显示的维修、事故记录等,均不符合该公司在承诺书中标注“重大事故标准”,不符合该承诺的包退情形。而“不限里程的质保服务”是有偿服务,是需要买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购买后才会有里程质保。由于李某并没有购买一定里程的质保服务,因此某二手车销售公司无需对李某购买的该车辆承担一定里程的质量服务。最终,李某败诉。

    法官提醒

    购买二手车,请看清质保范围

    主审该案的法官提示:二手车不同于新车的买卖,二手车的买卖更是以买卖时车子的现状为准。新车是受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保护的,而二手车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的质量保证主要靠的是卖方行业的自律以及买卖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市民在买卖二手车时,一定要看清卖方任何形式质量保证内容。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何种情况下可以享受质量保证,何种情况下可以退车,车辆的哪些问题是由买方自己承担维修义务,买卖二手车时只有明确自己的权利及义务,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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