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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后男子三次坐牢 刑满释放后又连续作案三起

    时间:2017-04-07 23:36:10  来源:桂林生活网  作者:

    桂林生活网讯(通讯员邓志芳 朱建明 桂林晚报记者陈晓东)90后男子张某,年纪轻轻就曾三次盗窃,三次被判入狱。2016年6月1日刑满释放后,张某又连续作案三起。近日,荔浦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6年8月8日14时许,无所事事的张某和丘某(另案处理)驾驶一辆白色摩托车到平乐县平乐镇上关居委会中华街晃悠。行至一扣肉店门口时,张某和丘某看到店主李某在店内睡着了。于是,丘某将摩托车停在路边等候,张某下车进入店内,将李某放在门口冰柜上充电的一台金立牌手机盗走。盗窃得手后,张某与丘某驾驶摩托车逃回荔浦县城,销赃后获款人民币450元,二人共同分赃。2016年8月30日中午,张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在上述地点将一服装店店内正在充电的一台华为手机盗走,销赃后获款人民币200元。

    2016年9月2日17时许,张某驾驶一辆白色摩托车经过荔浦县马岭镇某农资店门口时,见店门口的凳子上有一个蓝色女式手提包,就趁商店内的曾某不注意,将手提包盗走,然后驾驶摩托车往荔城镇方向行驶。行至荔城镇荔塔路圆盘路边时,张某被民警抓获。民警从张某身上缴获了曾某被盗的钱包,内有现金5686元、金色OPPO牌手机一台、会员卡、身份证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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