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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梧州将于6月下旬接入公积金异地转接平台

    时间:2017-06-09 22:05:43  来源:西江都市报  作者: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吴艳虹)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提及,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在6月底前上线。6月8日,记者从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梧州将于6月下旬接入该平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平台开通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平台上,为跨省就业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据悉,使用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前提是转入地和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均已接入平台。职工在申请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业务可自行申请或由单位统一申请。

    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将根据申请材料审核职工信息,审核通过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平台,传递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转出地公积金中心收到联系函后,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通过平台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传递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随后,资金通过结算应用系统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据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欧阳女士介绍,今后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无需再往返两地,只要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另外,平台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转入地和转出地都没有接入,或其中一个没有接入平台,均不能通过平台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这种情况下,缴存职工仍需按原方式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转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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