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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规定您知多少?

    时间:2017-04-07 23:10:23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6日讯(通讯员顾闻 徐扬)随着五月份的即将到来,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高峰时段也到来了!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规定,您了解多少呢?本期开始,韦税官与您一起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但是,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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