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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酒打砸公交车设备 男子被控寻衅滋事出庭受审

    时间:2019-10-30 20:01:04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公交车正在行驶中 男子醉酒打砸设备

    男子被控寻衅滋事出庭受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黄某连续三次踢踹公交车上的设备 (监控截图)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日前,备受市民关注的“11・10”打砸公交车案在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发生于去年11月10日,在江北开往江南的一辆207路公交车上,一名男子因公交车司机未按其要求停车,遂多次踢踹车上设备,并打砸车门欲逃跑,后被司乘人员及时控制。该案影响恶劣,涉案男子黄某被控寻衅滋事,在庭上其辩称因为喝酒才做出荒唐之举,愿意认罪认罚。

    去年11月10日下午5时左右,男子黄某从龙腾路布匹市场上了207路白马公交车,打算前往江南客运站,由于北大路一带道路施工,207路公交车只能改道绕行,这让黄某感觉自己有可能赶不上班车,于是要求司机开门下车转乘出租车。

    依照公交公司的规定,公交车不能中途停车,为了乘客安全着想,司机拒绝了黄某的要求。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人始料不及。

    黄某连续三次对公交车上的IC收费刷卡终端机器进行踢踹,导致机器损毁。担心黄某会做出其他威胁到公交车安全的举动,驾驶员最终在明秀西路将车辆停下并打算报警,见此情况,黄某愈发冲动,打算利用车载灭火器砸开车门逃跑。

    在打砸车门不奏效的情况下,黄某最终打开了公交车中段的车窗,打算跳车逃逸。此时车上多名乘客和驾驶员联手将黄某控制住。黄某在逃跑挣脱的过程中,还将乘客的两部手机给弄坏了。这一幕,也被车上的监控记录了下来。

    案发后,黄某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0月25日,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方,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黄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表示自己当天搭乘公交车前和朋友聚会喝了酒,由于一时冲动打砸公交车,并给车上乘客的安全造成了威胁,黄某对于自己当天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白马公交公司代理律师当庭接受了黄某的道歉,并根据当天公交车遭受的损失,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包括一台公交车IC卡感应器825元、公交车车载器具2500元、乘客门诊费150.4元、公交车两天的停运损失1604元,合计人民币5079.4元。

    黄某当庭对赔偿数额表示没有异议,将全额赔偿白马公交公司以及车上乘客的损失。西乡塘区检察院在综合考量了黄某的认罪表现后,向合议庭提出了量刑建议,建议对其量刑幅度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在黄某赔偿了所有损失后,可以依法酌情对黄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做出判罚。

    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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