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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助 每月80元-400元

    时间:2017-04-07 23:02:48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邓色迎) 4月6日,南宁市民政局发出通知,南宁市对全市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下同)老人发放高龄补助,对象范围是持有南宁市行政区域户籍且已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同年龄段每月标准从80元至400元不等。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具体发放标准为,已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0元;已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已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今后高龄补助标准的调整,将根据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研究确定。高龄补助的发放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发放到位;由县(区)、开发区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发放到老年人的银行账户,每次发放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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