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家庭服务业出台暂行管理办法
雇主请保姆须实名登记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 罗素玲
5月24日,柳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公布暂行管理办法,不仅对家庭服务人员规范管理,对消费者聘请人员也有明确要求:到家庭服务机构聘用家庭服务员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家庭服务机构填写登记表格,建立实名制档案。
“办法”也适用于搬家工人
据柳州市家庭协会负责人刘诚诚介绍,这个暂行管理办法是在柳州市商务委、总工会、妇联等多部门指导下制定的,同时参考了国家商务委相关法规及结合了柳州实际情况。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
这一“办法”适用于由家庭服务机构指派、或介绍家庭服务员进入消费者住所提供烹饪、保洁、搬家、家庭教育、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和病人的护理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以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机构,例如培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
受雇者法定假日可享休假
在维护家庭服务员利益方面,明确提出在提供服务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享有休假,并提出了明确目标:从事月子服务的家庭服务员至少享受一个月4天的休息时间;从事育婴师、老人护理、病人护理工作的,至少享受一个月2天的休息时间。具体休息安排可以与雇主协商,也可通过补休、工资补贴等解决。
同时,服务人员有权拒绝不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工作;有权拒绝有虐待或严重损害人格尊严行为的雇主;有权拒绝要求从事可能对其人身造成损害行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雇主。
但在提供家庭服务过程中,如果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向家庭服务机构反映,不得擅自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