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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将对住房保障家庭开展"租房券""购房券"试点

    时间:2017-05-19 23:15:26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广西将对住房保障家庭开展“两券”试点

    “两券”分别为租房券和购房券;自治区政府批复后将出台详细实施细则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徐庆成

    住房保障家庭又有利好消息了。5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广西将开展租赁型保障住房租房券、销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券试点,推进购租并举,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同城置换、调剂保障性住房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化,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从“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

    1、发放对象主要面向住房保障家庭

    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主要是向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房券”和“购房券”。

    那么,“租房券”、“购房券”是什么?哪些人可以领取?

    通俗地讲,租房券是指主管部门确定住房保障家庭租金补贴额度后,发给的一种凭证。住房保障家庭到主管部门领取租房券后,再去租房。在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可通过租房券直接抵房屋租金。房东则凭租房券到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等额租金补贴。

    购房券是指保障房家庭在购置房屋时使用的一种凭证,使用购房券可抵扣部分房款。购房券可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

    2、区内情况柳州市去年已出台政策

    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部分城市发放租房券、购房券。这种新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对城区房屋征收、城市建设、回迁安置工作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区的柳州市也在去年出台了购房券的相关政策。

    《柳州市购房券使用管理细则》中规定,购房券金额计算标准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40%折算出货币金额,发放给被征收人相应金额的购房券。按照柳州市现行的政策标准,拆迁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为1:1.2,未来,购房券将作为增量加入货币化安置补偿。

    以一间评估价值为100万元的被征收房屋为例,按现行的补偿标准,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可以拿到120万元的安置补偿,若执行购房券政策,被征收人除了能拿到现行标准的120万元货币补偿外,还将领取到40万元面值的购房券。

    3、新规好处节省公共资源且更加公平

    实行租房券、购房券试点,有什么好处?

    有专家认为,政府投资建保障房要使用大量资金,并且后期管理成本较高。如果推行租房券和购房券,问题就简单很多。届时,政府只需限定补贴数额和申请条件即可。符合条件的人把租房券领到手,他就可以选择现有的公租房、单位宿舍,也可以选择租私房,最终只要由房屋的提供方凭租房券及相关租赁合同,到政府部门将租房券兑换成现金即可。这种方法操作成本较低,并且能够最大限度确保公平,还节省了大量公共资源。

    根据《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除了开展租房券和购房券试点,广西还将发展新型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化,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从“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

    据悉,到2020年,广西将完成保障性住房和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7.51万套,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2.19万户,基本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任务,全区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

    据介绍,目前广西正在进行试点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在哪些城市试点,还有待自治区政府批复。待批复后,试点城市将会对发放对象的申请条件、发放额度等市民关注的内容,制定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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