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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代还欠款被骗三万多元 POS机套现属欺骗行为

    时间:2017-05-18 00:19:41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代还信用卡欠款 被骗三万多元

    法官提醒:POS机套现属欺骗行为,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通讯员冼旎文)柳州商户梁某代别人偿还信用卡欠款,结果却被对方骗取3万余元。昨日,柳南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诈骗梁某钱款的覃某,还犯了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5年8月14日,覃某经朋友介绍,来到柳州市柳南区飞鹅路梁某经营的茶叶店内,在隐瞒自己持有某银行信用卡副卡的情况下,将其办理的该信用卡主卡及密码交给梁某,承诺给予梁某一定的费用,让梁在该卡还款日前代还卡内的7.53万元欠款,之后,再让梁某从该信用卡中刷出7.53万元作为还款。然而,在梁某向该卡存入7.53万元后,覃某偷偷将该信用卡主卡挂失,之后使用副卡将梁某还没来得及取出的3.2万余元取走。

    2016年9月28日晚,公安机关在柳州市城中区五星街一家网吧内将覃某抓获。在公安机关审讯期间,覃某又供述了其于2012年8月15日向某银行柳州分行申请办理了另一张信用卡,自2015年6月5日最后一次还款后至案发,共计拖欠本金1.97万元,经发卡行多次催收仍未归还。归案后,覃某让其亲属代为赔偿了梁某的损失3.2万余元,取得了梁某的谅解。

    今年4月,柳南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认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同时,覃某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商户,POS机套现实质上是一种欺骗银行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擅自将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改变为现金贷款,使发卡银行无法判断持卡人的正常资信状况和信用卡资金用途,不仅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还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实施诈骗而招受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消费终端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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