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西新闻 > 2018年第一季度环境成绩单公布 部分企业被通报批评
  • 2018年第一季度环境成绩单公布 部分企业被通报批评

    时间:2018-04-29 15:34:55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2018年第一季度环境成绩单公布 部分企业被通报批评

    新闻发布会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冼妍杏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28日讯(记者 冼妍杏)28日上午,广西环保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广西运用《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情况。发布会上,我区部分企业因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被通报批评。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4.2%

    今年一季度,我区5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49个断面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水质优良比例为94.2%,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3个断面为玉林市南流江横塘、钦州市钦江东和百色市万峰湖断面。其中,玉林市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为劣Ⅴ类;钦州市钦江东断面和百色市万峰湖水质为Ⅳ类。玉林市南流江横塘断面和钦州市钦江东断面超标主要是畜禽养殖污染、城镇生活污水截流不彻底及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所致;百色市万峰湖超标主要是水产养殖污染。

    第一季度广西14个设区市中水环境质量整体状况相对较好的是梧州市、河池市和防城港市,相对较差的是玉林市、北海市和钦州市。

    今年第一季度,14个设区市被列入考核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37个水源地水质达标,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2.5%,3个不达标的饮用水源地均在北海,分别为禾塘地下水、龙潭地下水、北郊水厂(地下水),主要超标因子为pH值,超标原因是地质构造所致,并非人为污染或开发原因造成的。

    今年以来,广西环保厅组织开展“清水行动”,成立水污染防治攻坚组和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督查督办,共开展6次督查和2次专项检查。加强预警通报,及时给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的有关市人民政府发出预警函,并将水质超标情况向广西主流媒体曝光,督促地方政府及时采取措施,促使水质尽快好转。积极筹措资金约9.88亿元支持南流江污染防治工作。下达了2018年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0500万元。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

    一季度,我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1%,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优良天数比例高4.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15名。PM2.5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比全国PM2.5浓度低5.3%,在全国排名第17名;PM10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比全国PM10浓度低20.4%,在全国排名第12名。

    在优良天数比例方面,全区年度目标为90.3%(即全年污染天数要少于35.5天)。第一季度全区污染天数为19.7天,要达到考核目标,要求4~12月污染天数不大于15.8天。14个市中,除防城港、梧州、钦州、崇左外,其他10个市完成年度目标压力大。

    在PM2.5浓度方面,全区年度目标37微克/立方米,一季度设区市PM2.5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要实现年度目标,4~12月PM2.5浓度应不高于31.3微克/立方米。14个市中,除北海、防城港、崇左外,其他11个市完成年度目标压力大。

    部分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各级环保部门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积极运用《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办环境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季度,广西环保厅组织各市环境保护局开展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全区共排查饮用水水源地176个,发现存在问题680个,其中涉及生活面源污染问题228个,交通穿越问题117个,农业面源污染问题111个,工业企业问题35个,码头问题35个,旅游餐饮问题26个,排污口问题13个,有关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边界信息等其他问题115个,排查出的问题已建立问题清单。下一步,广西环保厅将利用两年时间进行整治,其中2018年年底前完成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

    4月,经对我区8个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仍发现我区部分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一是防城港宏源纸业有限公司存在固废堆场堆放有滤泥、白泥等固体废物,但堆场未建有防渗设施,堆场内的渗滤液未能收集处理,流入无防渗的土坑之中的问题;二是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水生化处理系统的污泥没有活性的问题;三是防城港市金源镍业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原料露天堆放的问题;四是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水生化处理系统的活性污泥少于正常状况,出水氨氮超标的问题;五是玉林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水生化处理系统的活性污泥少于正常状况的问题;六是北海红坎污水处理厂存在溶解氧等监测设备损坏后长时间未更换的问题。

    以上问题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责令相关地方政府以及问题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要求各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辖区环境问题的排查和整改。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