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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公安机关通报打击网络犯罪5起典型案例

    时间:2018-04-16 15:38:03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15日讯(记者 蒋尧 通讯员 蒙茜)2018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广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相关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宣传、主题宣讲、媒体宣介等形式,将网络安全法治知识带到群众身边,旨在增强广大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防骗技能,并呼吁大家积极举报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警民联手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网上环境。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成为犯罪分子实施危害国家安全、传播病毒、散布谣言、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盗用他人银行账号、实施网络诈骗、淫秽色情、贩毒等犯罪的新平台、新工具。十八大以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上窃取、贩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网络诈骗、利用网络组织考试作弊、网络黄赌毒及涉枪等网络犯罪,广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以凌厉攻势持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463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543人,各级网安部门还主动配合经侦、治安、刑侦等警种,在打击大要案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配侦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3979人,有效遏制了网络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现将近年来广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打击网络犯罪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南宁市公安局重拳打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而且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存在密切关联,甚至与绑架、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相结合,社会危害日益突出。

    2016年8月,南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欧某军、梁某、欧某胜、陆某平、马某斌等5人,缴获电脑、无线上网卡、银行卡一批。

    经了解,该团伙作案分工明确,从2016年5月份开始就长期聚集在一起进行银行卡盗刷犯罪行为。欧某军、梁某、欧某胜三人主要进行银行卡盗刷,陆某平主要负责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马某斌负责取款提现。犯罪嫌疑人多次利用QQ在群搜索中搜关键字,以商业合作为由,骗走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预留手机号码五类信息后,对银行卡进行盗刷。马某斌还供述,其在6月开始帮盗刷银行卡作案团伙取钱,前后一共取过大概8万元,从中获得百分之十的佣金。目前,欧某军等5人已被宾阳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2:柳州市公安局破获柳州首例微信诈骗案

    2016年4月11日10时许,柳州市某公司一名会计在微信聊天中被人冒充公司总经理的身份,通过转账骗走8万元汇款。受害人发现被骗,随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该案为新型网络犯罪,数额巨大,柳州市公安局领导指示要求严打犯罪分子,最大限度挽回人民财产损失。按照市局领导的指示,柳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与柳东分局阳和刑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经过两个月的侦查发现,诈骗窝点架设在地形复杂的山边,窝点前小路架设岗哨,团伙成员反侦查能力极强。专案组民警不辞辛苦,连续奋战,多次深入该窝点周边开展摸排。

    2016年6月16日16时许,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捣毁1个诈骗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当场缴获作案笔记本电脑6台,手机20部,作案上网卡30余张,成功破获柳州市首例通过微信聊天形式骗取现金的电信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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