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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宾城区停车不再"零收费" 首批收费车位有717个

    时间:2018-04-13 16:22:14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 黄必成)从4月10日起,来宾城投公司将委托第三方保安公司,在城区内分区域分路段逐步开展停车收费,也就意味着城区车辆临时停放“零收费”将终结。目前,首批收费车位是717个。从今年下半年起,来宾市城投公司将逐步安装智能停车计价设备,实现对城区1331个停车位进行智能化管理。所收取的停车费用,将用于智能停车计价设备的安装。

    去年7月,来宾市物价局举行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实行临时停放服务收费的价格听证会。后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由来宾城投公司委托第三方保安公司在城区内,对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分区域分路段逐步开展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同时,同意来宾城投公司实施来宾市城市智能停车系统建设项目,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将用于该系统的建设。

    4月8日,来宾城投公司发布了城区部分城市道路实行停车收费的通告。根据通告,城区盘古大道、桂中大道、迎宾路、翠屏路、人民路等路段的717个停车位是首批收费车位。从今年下半年起,来宾市城投公司将逐步安装智能停车计价设备,实现对城区1331个停车位进行智能化管理,后期纳入收费管理的路段和时间将另行通告。

    根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10时,小型汽车停放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1小时后至2小时内,收费1元/小时;之后每小时收取2元;最高限价14元/天。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在上述时段停车的,不按照停车时间长短来收费,而是每辆车统一收取1元。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抢险作业车、环卫车等车辆,以及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驾驶经合法注册登记的残疾人专用车辆,一律不收停车费。

    据了解,目前全区14个地级市中,已有包括来宾在内的9个地级市的城区实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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