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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驴修理店变身“赃车店” 两天收购5辆被盗赃车

    时间:2018-04-11 16:03:18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电动车修理店变身“赃车店”

    信息上网找“销路”

    店主两天内收购5辆车,转眼卖掉3辆,领刑5个月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通讯员卢秋利)柳州市柳江区一家电动车修理店店主,在明知电动车是赃物的情况下,仍然收购多辆并出售。近日,柳江区法院一审认定店主的行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黄某在基隆开发区开了一家电动车修理店。去年11月1日凌晨,黄某接到接梁某(另案处理)的电话,称有“二手电动车”出售。黄某遂让梁某将车开来,经检查,他发现车身有明显撬痕,经了解得知是一辆赃车,尽管如此,他仍以约600元的低价买下,第二天,他便将这辆电动车通过网络售出获利。梁某见黄某敢收购赃车,当晚,又开了一辆盗窃的电动车到黄某店里,黄某再次以700多元收购。

    之后两天内,黄某陆续以600~700元的价格买下梁某盗窃所得的3辆赃车,并在11月3日将其中一辆出售。经价格部门鉴定,黄某收购被盗赃车共5辆,总价值817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赃车,仍予以收购,且涉案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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