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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4-03 17:40:5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

    私营企业缴存占比上升至四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

    哪些单位在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公积金在解决“住”的问题上给了职工怎样的帮助?4月2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相关人员对数据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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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企缴存比例明显上升

    不少员工在入职时,单位“福利”是他们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据年报统计,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2017年净增缴存单位894家,净增缴存职工1.24万人,实缴职工58.23万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2017年净增实缴单位146家,净增实缴职工1.06万人,实缴职工22.07万人。

    据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按照单位的性质来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58%,国有企业占10.17%,城镇集体企业占1.18%,外商投资企业占2.8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9.0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7%,其他占0.48%。按职工收入情况来说,中、低收入占99.00%,高收入占1.00%。

    区直中心的缴存单位及人群分布情况与南宁中心相近。相关人员介绍称,从数据来看,去年私营企业为员工缴存公积金的比例明显上升,说明私营企业开始注重员工福利。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今年,该中心将致力于社会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的法规制定,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公积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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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八成资金用于住房消费

    据统计,2017年,南宁中心和区直中心共为职工办理的提取业务总额达83亿余元。区直分中心有7.69万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提取额33.37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9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7.6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79%,租赁住房占0.92%,其他占3.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0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0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37%,其他占0.4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13%,高收入占3.87%。

    南宁中心相关人员称,提取公积金直接用来解决住房问题的比例达到了约八成,除了住房外,大病等也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市民办理这项业务的数量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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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比下降

    不少职工在购房时,都会优先考虑公积金贷款。记者从年报了解到,2017年,南宁申请到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总数为1.4万余个,总贷款量达到了66亿元。其中,南宁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00笔,共43.24亿元;区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83笔,共22.82亿元。

    但也有很多家庭的诉求未得到满足。2017年南宁中心共受理职工投诉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112人次,涉及楼盘65个,在南宁电视问政节目中,这个问题也被搬上了台面。随后,南宁中心出台了《关于规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公积金贷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与开发企业沟通协调处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清查。现场核查在售楼盘46个,对其中的3个楼盘启动了行政执法程序,处理回复率达100%。

    从贷款的笔数来说,2017年南宁中心和区直中心均同比下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原因有两种。一是政策调整,认房认贷,南宁中心停止对二套房发放公积金贷款,区直中心对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也调整了,使很多购买二套(贷)及以上房产的职工因此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二是市场上,很多开发企业仍然或明或暗地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房源紧张的情况下,很多职工无奈选择了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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