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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地方性法规将公布 花山遗产区内不得新建民居

    时间:2018-04-02 15:36:57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快来看看您的家乡即将有哪些法规颁布施行。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批准一批地方性法规,涉及柳州市城市绿化、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等,通过制定法规予以规范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

    《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条例》 遗产区内改建民居有要求

    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35处世界文化遗产和第49处世界遗产。它的申遗成功,也填补了中国岩画类世界遗产名录的空白,填补了广西世界文化遗产的空白。如何依法保护这份世界遗产,亟须制定保护条例对其加以保护和管理。

    《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孕育而生,其从划定保护范围、保护管理总体规划、管理和利用、居民建设、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制定。其中,与民众关系比较密切的是,明确了在景观区域内施工作业环保要求,对在景区内的游览规模、大型互动、文化活动、经营户、船舶和车辆等都有相应的控制和监管措施予以规范。

    明确规定了遗产区内不得新建民居,改建原有民居不得扩大规模;在遗产区内改建民居,或者在缓冲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民居的,其建筑风格、体量、高度、色调等应当符合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规划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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