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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管线应入廊而不入不予占道挖路 违规将被罚

    时间:2018-03-26 15:26:51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昨日,南宁市法制办召开《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立法专家论证会。《条例(草案专家论证稿)》对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与建设、运营与维护、法律责任等做出相应规定,明确了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各自的职责,探讨了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的收费性质和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

    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它就像一个管线的集体宿舍,让道路告别三步一井盖及“马路拉链”反复开挖的现象。

    南宁市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第一条地下综合管廊(佛子岭路综合管廊),2016年8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开启了南宁市乃至广西综合管廊从无到有的时代。2016年南宁市正式成为国家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在2016年至2018年3年试点期间,南宁市获得中央财政补助共12亿元,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已有22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总建设规模约66.92公里,计划总投资约59.5亿元,已累计建成管廊长度约46.77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31.43亿元。项目主要分布在凤岭北火车东站片区、五象片区、三塘片区、江南片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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