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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实现全程质量把控

    时间:2018-03-26 15:18:53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3月23日,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动员培训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该制度建立后,可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该制度即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

      我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流向广,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可以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确保市民从正规渠道购买的食用农产品都有证、可追溯。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主体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含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所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以“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合格证种类分为A、B、C三种。A证由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开具依据为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以及自我承诺合格。B证由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开具,开具依据为集中交易市场检测合格,或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测合格。C证由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具,开具依据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持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A证或B证)、自检合格以及委托检测合格。

      记者在现场看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标明了产品名称和重量、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确保合格的方式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盖章或签字。

      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合格证开具的档案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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