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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开出首张海关预裁定决定书

    时间:2018-03-16 15:41:41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在货物进口前,我们通过网上向海关提交信息,很快就收到海关的预裁定决定书,告诉我们商品的税号,确定了税号就方便我们办理后续的报关手续,非常方便省时。”3月15日,首次尝试使用预裁定的广西东兴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说。近期,南宁海关受理了该公司提交的“混纺纱线”的预裁定申请,并于近日制发了海关预裁定决定书,这是广西首张海关预裁定决定书。

    为了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履行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相关承诺,中国海关总署自2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中国海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体系内确立了预裁定制度,这项举措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海关通关的可预测性和可确定性也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海关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同时,促进快速通关。

    归类、审价、原产地这三项关税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通关过程中,如何确定商品的归类、审价、原产地,对于企业来说往往比较困难。海关实行预裁定之后,以往“三预”(预归类、预审价、原产地预确定)申请所需要的繁杂手续和技术门槛就可以避免了,企业仅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申请,即可完成预裁定的申请工作,在系统中看到关税政策及涉税的各种要求。全程无纸化操作,无需提供纸质单证。同时,预裁定决定书拓展了“三预”决定书的法律适用范围,由仅适用于直属海关辖区,扩展为适用于全国。

    南宁海关关税处处长陈锦峰介绍,作为广西企业的海关预裁定机关,南宁海关将积极协助广西企业充分利用海关预裁定制度,以简化企业通关流程,这项措施的落地将进一步促进广西通关效率的提升。

    (蒙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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